弱弱相殘 精障者成平宅改建最大輸家

安康平宅改建,社工協助精障者搬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文山區安康平宅改建爲興隆社宅,臺北康復之友協會協助最後一批弱勢住民搬離平宅後,看見多年來陪伴所建立的關係與信任瞬間化爲烏有,特別是精障者屬於「社會退縮族羣」,認爲此次搬遷對精障居民的衝擊最大。

服務精神障礙者的「興隆會所」近7年來深耕社區,因應安康平宅改建發起搬家支援行動,臺北康復之友協會出動68人次,協助7個弱勢戶搬遷至興隆社宅。

臺北康復之友成員林建宇說,協助搬遷的對象除身障族羣外,還包括許多70~80歲的獨居老太太,她們30餘年前兩岸開放交流時遠嫁臺灣,與當年的退伍老兵結爲伴侶,後續因喪偶加上兒女各自有家庭,成爲獨老陸配住在安康平宅。

林建宇說,搬遷後,適應最困難當屬「社會退縮族羣」的精障住民,精障者要重新與鄰里建立信任感、安全感,纔會願意走入社區,這段歷程是條漫漫長路,從平宅搬至社宅的他們,居住時限最長12年,即使現在起重新與社區建立信任感,12年後辛苦建立的關係也要歸零,一切都將白搭。

林建宇說,社宅設有提前排隊機制,居住滿第11年開始,可重新申請排隊居住,但弱勢戶住社宅採「評點制」,獨老、身障、低收等分數各不同,累計愈高者排入社宅機會愈高,也就是隻要有人的條件比既有住民「慘」,就能優先入住,根本是弱弱相殘。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說,顯性障礙者如肢體障礙等,多會讓房東有所顧慮,通常難在一般租屋市場覓得住處,社宅不挑房客,身障者不會被排斥,但資源很有限,因此設下居住年限成爲身障者另一種生活障礙,政府應針對最難租到房子的族羣,設下保留名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