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薪7000超好賺!雲彰狂領746萬露餡被逮 帽T女車手這下慘了
▲揭姓外籍女子來臺當詐騙車手遭逮。(資料圖/檢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新加坡籍揭姓女子年初以觀光名義入境,遭詐團吸收擔任取款車手,約定日薪坡幣300元(約臺幣7,000元),她3月8日出境時遭警方逮捕,初步統計在雲林提領金額高達746萬元;同時,揭女在彰化地區提領3名被害人26萬餘元贓款部分,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
依據判決書,揭女於今年2月初入臺即加入名爲「棟棟棟棟跑NO1」的詐騙集團,以日薪新加坡幣300元報酬達成交易,鎖定臺灣網路使用者,利用多元手法進行詐騙。包括在臉書社團「公路車買賣 約騎社團」張貼不實自行車輪組販售資訊、在「臺中租屋出租聊天室」刊登假租屋廣告,以及在Instagram發佈虛假抽獎活動。
▲揭姓外籍女子在出境前遭逮。
其中,有3名被害人分別爲了購買自行車輪組被騙2萬5,000元,租屋前後匯出15萬9,218元,及被騙中獎遭騙8萬2050元。這些款項一匯入人頭帳戶,揭女就依照集團指示,乘坐同夥駕駛的車輛,在彰化縣多間超商內密集提領,再將款項放置指定地點,完成洗錢流程。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揭女對所有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並積極與三名被害人達成調解,考量其擔任末端提領工作,分別判處各罪有期徒刑1年2月至1年3月不等,併科罰金,定應執行刑爲有期徒刑1年6月,罰金新臺幣3萬元。
這起詐騙案之所以能迅速破獲,主要是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員警於3月7日下午發現,有外籍車手在轄內ATM大量提領現金,經追查後鎖定新加坡籍的揭女,立即報請雲檢指揮偵辦。檢方判斷揭女可能得手後離境,火速開立拘票並通知移民署實施境管。
移民署專勤隊3月8日上午,在揭女準備搭機離臺前成功於機場攔截,隨後由警方拘提到案。令人震驚的是,初步統計顯示揭女在雲林地區的提領金額竟高達746萬元,顯示其犯罪規模遠超過原先估計。
▲揭姓外籍女子來臺當詐騙車手遭逮。
雲檢在偵辦過程中更發現,背後有一個專門載送車手的白牌車司機集團。檢警於3月9日持雲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展開行動,一舉拘提黃姓(60歲)、陳姓(33歲)、洪姓(39歲)司機,以及載送揭女的鐘姓(54歲)司機等人,並查扣現金及行動電話等證物。檢方訊問後,認爲4人均涉嫌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全數獲准。
雲檢今年7月4日偵查終結,黃姓主嫌在內的7名犯嫌依加重詐欺等罪提起公訴。其中,指揮犯罪組織的黃男遭具體求刑8年,其餘共犯則被求處5年至5年6月不等的刑期。至於擔任車手的外籍揭姓女子等2人,則均被求刑4年6月。另有一名廖姓未成年共犯,已被移送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