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公務員捷運站涉二度偷拍 法官痛批「不知記取教訓」判4月徒刑確定

日本巖手縣農林水產部公務員佐佐木貴法今年6月以觀光名義來臺,被抓到在臺北捷運中山站偷拍女子裙底遭逮,士林地院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檢方認定量刑過輕上訴,二審合議庭認佐佐木已賠償,獲對方原諒,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法官還特別在判決書指責判決完又犯案,批「不知記取教訓」。

佐佐木(33歲)11月6日又被抓到在中山捷運站附近南京西路偷拍女子裙底,當時士林地檢署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此案尚待檢方起訴。

二審合議庭指出,考量佐佐木坦承犯行,儘管一審宣判時有意願和解,被害女沒有意願,但上訴審理期間,雙方經調解,佐佐木賠償款項完畢給被害女,獲對方原諒、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檢察官卻認爲一審量刑過輕,認無理由,駁回上訴。

二審合議庭說,佐佐木無任何前科,但言詞辯論終結後,竟又因涉嫌偷拍女子性影像而當場遭到現行犯逮捕,被新聞大肆報導,認定「不知記取教訓」,有執行4月徒刑的必要,4月徒刑的必要,不給緩刑。

案件源於,佐佐木今年6月以觀光名義來臺,並順道勘察臺灣農業發展,6月8日卻在北捷中山站手扶梯使用GoPro偷拍女子裙底,當場被女子發現並報警。警方查出他爲日本巖手縣農林水產部職員,事發後巖手縣政府曾派代表來臺公開90度鞠躬道歉。

佐佐木當時被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獲准,經收押39天后於7月16日起訴,7月22日士林地院裁定以12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7月29日一審宣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檢方不滿刑度過輕提出上訴。

未料,佐佐木在判決尚未定讞、仍受限制出境期間,竟再度於同地偷拍。北市警方表示,11月6日下午5點多接獲報案,指中山捷運站附近南京西路有人偷拍女子裙底,趕抵現場赫然發現嫌犯是今年6月才因相同案件被送辦的日籍公務員佐佐木。

日本巖手縣農林水產部公務員佐佐木貴法來臺觀光,二度偷拍女性裙底風光就逮。記者翁至成/翻攝

士林地院外觀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