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放寬武器出口 拚本月通過
根據日媒三、四日引述幾位相關人士報導,高市早苗政府計劃四月修改「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下稱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引,拚本月中在內閣會議中通過。
三原則包含「明確禁止違反國際義務與對衝突當事國的出口」;「僅允許有助和平貢獻與日本安保的出口」;「接受國政府需承諾,若使用在目的之外或向第三國轉移,必須事先徵求日本政府同意」。
高市政府放寬日本武器出口規則方案的內容顯示,將取消現行僅出口非戰鬥目的的救難、運輸、警戒、監視及掃雷等五類防衛裝備限制,原則上允許包括殺傷性武器的成品出口。上述五類型的防衛裝備限制,也是三原則的運用指引。
去年十月自民黨與日本維新會共組執政聯盟的聯合政府合意書中,就載明將廢除僅限這五類目的能出口防衛裝備品的規則。
在「僅對衝突當事國出口的原則」上也制定例外規則,預留可能的出口空間,即在特殊情況下,考量到安保上的必要性,可對衝突當事國出口,且這類國家無須事先和日本政府簽訂防衛裝備品與技術移轉協定。目前已和日本簽署該協定的國家有美國、英國及澳洲等十七國,並無我國。
原本作爲武器出口「剎車措施」的「日本國會參與」嚴格規定,將只需事後告知,即在日本政府決定出口後才通知國會,和最大在野黨「中道改革聯合」等部分在野黨要求的國會事前同意有所差異。
在上述的「日本政府決定出口」部分,則交由國家安保會議討論來決定。爲了因應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的修訂,將新設由日本政府相關省廳司、處、局長級高官組成的跨部會協調機制。
根據日本政府的界定,飛彈等具殺傷力及破壞力的防衛裝備品被歸類爲武器,反之則爲「非武器」,而日本並未對非武器的出口設限。
鬆綁三原則是自民黨對二月衆議院大選提出的安保政見一環。除發展日本的軍工業和擴大武器出口,兼任自民黨總裁(黨魁)的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指稱,旨在強化日本盟邦的嚇阻力,確保日本在面臨「有事」時,擁有能打持久戰的本國武器生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