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醫療疏失釀命案 高雄去年查獲11件「給錯藥」違規案

高市府衛生局稽查發現,去年轄內共查獲11件藥袋內容與處方箋不符的違法案件,主要爲交付藥品種類與劑量錯誤,提醒民衆領藥時務必主動確認覈對。(高市府衛生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日本北海道千歲市立醫院日前發生重大醫療疏失,護理師誤將強心劑認作止痛劑打進點滴中,導致90多歲老翁身亡。高市府衛生局稽查發現,去年轄內共查獲11件藥袋內容與處方箋不符的違法案件,主要爲交付藥品種類與劑量錯誤,提醒民衆領藥時務必主動確認覈對。

衛生局26日公佈,去年共查獲11件藥袋內容與處方箋不符違法案件,最常見的違規案例是交付藥品種類錯誤及藥品數量與劑量錯誤等,例如有藥師把處方箋記載藥品爲1次2粒(共18粒),錯誤調劑成1次1粒(共9粒)。違法藥師都坦承是於交付藥品時,未再次覈對處方箋、藥袋內容、藥品種類及數量,皆依違反《藥事法》一定作業程序規定,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藥品調劑錯誤即有可能造成民衆誤食風險,違法案件中就有藥師誤將胃藥(輕瀉劑)換成鎮靜精神藥物,也有誤將心血管藥物與其他藥品混淆,將治療暈眩藥物交付成治療心絞痛的血管擴張劑,誤用可能影響血壓,還有藥師把兒童用解熱鎮痛藥調劑交付爲鎮咳劑,以致錯誤用藥,不僅無法緩解原本症狀,還可能產生不必要的藥物副作用,增加風險。

衛生局提醒,民衆於醫療院所或藥局領藥時,務必落實「核、檢、詢」三步驟,除確認藥袋上姓名、性別及生日是否正確,也要比對藥袋描述藥品顏色、形狀(如圓形、長條形)或刻痕是否與袋內藥品吻合,並閱讀確認用法用量與警語,若有任何疑問,應現場請教藥師,確保用藥安全及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