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公佈校園暴力報告 全教總批去脈絡化指控釀恐慌
人權會公佈校園暴力報告,全教總批去脈絡化指控釀恐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人權會今日公佈校園暴力報告,全教總批評報告內容去脈絡化指控釀教育現場恐慌。(本報資料照)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召開「在學校遭暴力或不當對待的孩子,制度漏接了多少?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危機解密座談會」,並對「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進行專案報告。全教總表示,人權會報告內容嚴重脫節教育現場實務,且在法理引用上出現重大疏漏,深感遺憾,並擔憂此種「去脈絡化」的指控,將導致教育現場陷入動輒得咎的恐慌,反而不利於兒童最佳利益的維護。
全教總指出,人權會報告存在四大核心謬誤,呼籲人權會應儘速修正,避免以偏概全的觀點裂解親師互信,第一, 混淆通報機制,誤將「教學不當」等同「違法虐待」, 報告中顯示人權會對於現行通報體系存在根本性的誤解。實務上,「校安通報」與「社政通報」具備不同功能與啓動門檻。
缺失二,數據解讀失真,無視「微罪皆查」的行政僵化現狀,人權會引用「31.87%案件不成立」及「部分案件僅口頭告誡」數據,推論學校有輕縱之嫌,此解讀顯得倒果爲因,完全無視校園「行政僵化」的現況。
缺失三,斷章取義扭曲公約精神,工具化法理引用,全教會指出,該報告在援引法理時,犯了嚴重邏輯謬誤與去脈絡化錯誤。報告雖高舉《兒童權利公約》(CRC)大旗,指責現行調查機制未落實兒童最佳利益,但其論證過程卻恰恰是對法治國原則與公約精神的雙重背離。
缺失四,規避國家責任的結構性壓迫,錯把「處理教師」當作「解決問題」的萬靈丹,全教總表示,此份報告最致命的盲點,在於其責任歸屬的嚴重錯置,將國家在教育資源配置上的制度性缺憾,全數轉嫁由個別教育人員承擔,並將其歸咎於個人的道德瑕疵。
全教總批評,若依循該報告的邏輯,似乎只要消滅教師與學校,校園人權侵害就不復存在。這種荒謬的推論,暴露報告視角的偏狹:它預設「教育者」爲潛在的加害者,而非兒童支持系統的重要一環。全教會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展現高度,退回並修正此份報告,停止以「保護」之名進行「人權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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