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約見網友「土地公廟當砲房」!他拿私照逼見面下場慘了
▲人妻約見男網友,在土地公廟的廁所發生性關係,怎料事後被逼迫再發生一次關係,甚至還被借錢。(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阿勇(化名)先前透過交友軟體,約了人妻小婷(化名)見面,2人接着前往某土地公廟的廁所發生性關係。怎料事後阿勇食髓知味,不過透過交友軟體發送訊息,要求見面發生關係、出借3,000元,否則將把2人的秘密抖出來,嚇得小婷報警處理。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照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阿勇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事後食髓知味 恐嚇再約見面、索討3,000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2024年6月某天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婷,雙方結識後不久,便相約在新竹縣某土地公廟相見,並且在廟宇的女廁裡發生性關係。
▲人妻約見男網友,在土地公廟的廁所發生性關係,怎料事後被逼迫再發生一次關係,甚至還被借錢。(示意圖/123RF)
冒用母親門號傳恐嚇訊息 人妻嚇得報警
阿勇完事後食髓知味,爲了逼迫小婷再次見面發生性關係、借給他錢,竟使用媽媽的手機門號註冊同款交友軟體,並且發送「這幾天妳老公就會知道」、「把妳秘密給他看」、「妳老公如果沒知道妳事情,我跟妳同姓」、「又被上傳,妳這次真的完蛋」等話語恐嚇,透過私密照片作爲威脅,要求小婷出面,嚇得小婷報警處理。
法院認定恐嚇取財未遂 判刑4個月
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阿勇先後透過交友軟體,發送恐嚇訊息,已經涉犯恐嚇取財行爲,不過因爲沒有取得財物,屬於未遂犯,最終依照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