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激戰車友被偷拍「全家族收到性愛片」 科技總監夫怒告
▲臺北人妻偷吃車友被偷拍,分手後丈夫等家人全收到性愛片,怒告小王獲賠4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科技公司總監夫人小薇(化名)在網路結交小王,2人透過車友聚會越走越近,進而交往並激戰多次,期間小薇甚至因而懷孕。直到兩人因姦情曝光分手後,小王竟將交往時偷拍的性愛片傳給小薇丈夫、父母等衆親友,被丈夫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人妻小薇在網路社團認識小王,兩人從2020年10月開始交往,期間上牀多次,小薇還因而懷孕。2022年12月間,經小王的妻子打電話告知,小薇的丈夫才得知小薇出軌,身心因而大受打擊。
然而小薇和小王雖分手,但小王不僅握有小薇的裸照,還將兩人性愛過程偷偷拍下,於2023年1月到2月間寄給小薇的父母、姐姐、姊夫、丈夫和大姑。丈夫收到後忍無可忍,對小王提出告訴,刑事上小王因而被判1年5月徒刑確定,民事上丈夫再求償2百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王辯稱和小薇是車友聚會熟識,因小薇和丈夫於2021年間都沒有性行爲,所以同年7月間小薇懷孕,丈夫就知道她有婚外情。另外小薇也在同年月7月底於通訊軟體上表示,「我已經跟他說我出軌了」、「他剛剛一直詛咒你」、「叫你趕快去死一死」,而人夫卻直到2024年12月13日始才提告,已超過時效。
不過法官檢視兩人對話,發現小薇當時並沒有和人夫攤牌,只是發現小王偷拍她裸照,而且打算寄性愛光碟給丈夫,才謊稱已經告知丈夫自己出軌,加上小薇也坦承這全是她「自導自演」,因此無法因爲這段訊息,或小王單方面表示小薇和丈夫沒性行爲就懷孕,就證明丈夫當時知道小薇出軌。
法官指出,小王和小薇交往並上牀多次,已經破壞小薇和丈夫的婚姻,侵害配偶權,審酌丈夫在科技公司擔任總監,年收入約220至250萬元,小王在工程公司任職,月薪約5萬等情,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人夫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