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北上賺錢...國小閨蜜偷吃二寶爸:我要搖大力一點!她崩潰

▲法院認爲,人夫與女方的對話有明顯親密與挑逗意味,已超出一般朋友正常往來範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屏東女子小芳與丈夫阿拓結婚多年,婚後定居屏東,育有一子一女。小芳與女子小美(皆爲化名)早在國小五、六年級時就認識,兩人堪稱多年閨蜜好友,婚後也因育兒話題重新熱絡,兩家人還經常相約出遊。不過,小芳因工作因素長期北上,與阿拓分隔兩地,期間她仍曾申請調回南部,希望維持家庭生活,沒想到這段婚姻最後竟因多年好友介入而破裂。

明知對方有家室 仍多次私下親密互動

判決指出,小美明知阿拓是小芳的丈夫,仍在2024年7月5日至8月25日間,多次與阿拓在屏東某產業道路旁車內,以及阿拓經營的餐廳見面。兩人不只私下幽會,還有接吻、擁抱、撫摸身體等親密行爲。小芳發現後難以接受,同時遭丈夫與國小就認識的閨蜜好友背叛,精神受到重大打擊,之後與阿拓協議離婚,並向小美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喊冤稱婚姻早破裂 否認主動介入

小美在訴訟中不否認曾與阿拓有親密行爲,但辯稱小芳與阿拓早已分居多年、感情冷淡,婚姻本來就有裂痕,並不是因爲她才破裂。她也主張,自己當時婚姻狀況不佳,又揹負經濟壓力,只是一時失慮、被動接受阿拓親密舉動,並沒有進一步發生性行爲,事後也已斷絕聯繫。她另表示,自己經營餐廳收入不穩,還要扶養未成年子女、負擔房貸、店租與家人照護費用,認爲判賠金額過高。

行車紀錄器對話曝光 法院認定不是被動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檢視行車紀錄器影片與譯文,發現小美並非單純被動接受阿拓示好。判決指出,小美曾主動對阿拓說出「那我要摸哪」、「我是怕你越摸越受不了」、「要過去了,你慘了你」、「那我要搖大力一點」、「我是很會誘惑人,但我不會給人,你試看看」等語。法院認爲,這些對話顯示兩人互動帶有明顯親密與挑逗意味,已超出一般朋友正常往來範圍,小美所稱只是被動接受的說法,難以採信。

侵害配偶身分法益重大 判賠50萬定讞

法院也認爲,小芳與阿拓雖因工作分隔兩地,但並非因感情不睦而分居,且她事發前未曾要求離婚,還曾申請調回南部,顯示原本仍有維繫婚姻的意願。從夫妻攤牌訊息也可看出,小芳是在發現阿拓與小美髮生親密關係後,因信任崩解才決定結束婚姻。法官審酌小美明知阿拓已婚,仍在近兩個月內多次發生親密行爲,已侵害小芳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即使小美主張經濟困難,名下仍有土地、房屋並持續投保商業保險,認定仍有一定負擔能力。高雄高分院最後駁回小美上訴,維持一審判賠5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