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賃」念法爲何都要問 租賃專法初審超仔細

不過,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也質疑,審議法案卻在那裡談「古書」,「我覺得怪怪的耶!」朝野立委也進一步要求法務部迴應。

對此,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陳大偉則表示,立法「列條文」沒有列注音符號,「如果現在常用租賃,我們就用賃那就可以了,這不是太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