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鬆綁? 民團憂偷渡代孕、剝削女性

婦兒盟要求行政院撤回人工生殖修法草案,捍衛婦女及兒童權益。記者廖靜清/攝影

因應社會需求及生育率下降,行政院12月11月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正式開放女同志伴侶與滿18歲未婚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全國婦兒團體聯盟(婦兒盟)疾呼,修法草案內容刻意製造單親家庭,併爲代理孕母開後門,將嚴重傷害婦女權利及兒童最佳利益。

婦兒盟召集人解慧珍表示,「人工生殖法」的原意是爲結婚夫妻提供不孕醫療協助,如今將開放未婚女性與已結婚的女同性伴侶接受人工生殖,不僅救不了低生育率的困境,更無法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與兒童最佳利益,要求行政院應撤回此危害家庭倫理與社會秩序的修法草案。

「臺灣的生育率全球墊底,已經成了國安危機,但不能用人工生殖政策來做爲挽救手段。」解慧珍表示,歐洲有些開放女同志伴侶與未婚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國家,生育率一樣低迷,原因是低薪、高工時、高房價等大環境因素,人工生殖政策有助於解決不孕,但無法解決社會結構性問題。

解慧珍強調,行政院日前通過「人工生殖法」草案,放寬人工生殖法規範,等於是「國造單親」,更爲「偷渡代孕」開後門。代理孕母是對貧困女性的剝削,且單身女性、女女同性伴侶並非不孕症患者,不需使用試管嬰兒技術即可懷孕,明顯不符合「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旨與適用範圍。

婦兒盟曾於2023年12月、2024年8月進行人工生殖法修法問卷調查,兩次均反映民衆普遍認爲開放單身女性、女女同性伴侶進行人工生殖,已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明訂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並違反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

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關於人工生殖的後續,捐精卵後代成長到青少年後,相當高比率會有自我認同問題、被商品化感。女女同性人工生殖一旦開放,可能造成高社經背景單身女性利用同性婚姻登記,爲代孕大開後門,傷害婦女身體自主權,不可不防。

國健署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仍維持生殖細胞捐贈「匿名且不得指定」之既有制度,並明確禁止代孕行爲;草案所規範之人工生殖子女,其法律地位爲單身女性之婚生子女,並無任何所謂「偷渡代孕」之情事。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參酌國際發展趨勢,並經30餘次專家會議審慎研議後提出,全球已有41個國家基於保障婦女生育健康及兒童最佳利益,立法開放未婚女性或女性同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草案同步增訂人工生殖子女之血緣知悉權、施術前之子女最佳利益評估機制,完善子女法律地位等規範,確保兒童在健全穩定的環境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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