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網路上「常對正妹辣照按贊」 土耳其法院裁定構成離婚理由

▲男子網路上按贊行爲,被法院認爲可構成離婚理由。(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李振慧/綜合報導

土耳其一名男子因爲喜歡在網路上對其他女性的性感照片按贊,近來被法院裁定其行爲「破壞了婚姻信任」,足以成爲夫妻合法離婚的理由,引發關注。

來自土耳其開瑟裡(Kayseri)的男子SB,與妻子HB近來彼此都提出了離婚申請。妻子控訴,丈夫除了時常指責她、貶低她,沒有提供經濟支持,還時常在網路上與其他女性的貼文按贊互動,違反婚姻忠誠義務。

丈夫則反控妻子侮辱他的父親,忌妒心過強,還在網路上留冒犯言論羞辱他。但最終法院裁定丈夫的責任更大,認爲他在網路上對其他女性的按贊行爲違反婚姻忠誠原則,判令男子需向妻子支付贍養費和其他賠償。

男子對判決結果不服繼續上訴,然而上訴法院維持了初審法院裁決,認定按贊行爲的確可構成離婚理由,最終他每月需向女方支付1000 土耳其里拉(約臺幣732元)贍養費,與30000土耳其里拉(約臺幣2萬多元)相關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