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需求再捐 公益務實又節稅

警方偵破重大案件時,常有民間團體感謝員警,圖爲桃園市義勇刑警大隊日前頒發破案獎金。(示意圖,摘自桃園警分局臉書/賴佑維桃園傳真)

民企熱衷捐贈警消物資,不僅能做功德博得好名聲,更有節稅效益。具會計師執照的桃園市議員劉仁照提醒,稅法規定企業需在「累積盈餘」狀態下才能將捐款合法認列支出,若公司虧損就無法抵稅。

企業與民間捐贈警消物資動機多元,根據實務經驗,許多企業出於節稅考量,或曾受警消幫助希望回饋社會,民間也不乏令人動容的善舉,新竹縣消防局前年就曾遇到1名癌末民衆,在生命走到盡頭前,將剩餘的300多萬元遺產捐給消防局添購器材。

劉仁照分析企業節稅手法指出,企業捐款在稅法上可認定爲合法支出,假設企業獲利1000萬元、捐贈100萬元,這100萬元可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申報中認列扣除,再乘上該負擔的稅金比例。許多公司認爲,與其繳稅不如將無處認列的支出用於捐款,既能做公益又能節稅。但他特別提醒,稅法明確規定公司必須在有「累積盈餘」的情況下才能捐贈,若結算爲虧損狀態,依法無法透過捐錢抵稅。

在民間社團的運作上,國際扶輪3501地區苗栗第五分區分享,因觀察到山區救援勤務增加、裝備耗損快速,且公家經費有限,決定將獎助金捐贈給消防單位,會先主動聯繫確認第一線需求清單,再依項目辦理採購,確保資源貼近實際需求。

在稅務處理方面,社團法人以內部經費覈銷爲主,若企業參與捐贈,則可取得警消單位開立的收據,交由會計師申報列帳,整體流程簡便且透明化,可達到做公益與節稅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