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遏止毒駕!桃檢一週內聲押19人 14人裁定羈押

▲桃園檢警上週偵辦19件毒駕案,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其中14人經法院裁定羈押。(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針對臺灣高等檢察署於5月26日函令各地方檢察署對於毒駕案件應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桃園檢警上週至昨(1)日共偵辦偵辦19件毒駕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被告19人均經警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分別呈現毒品陽性反應,檢方考量被告施用毒品後仍駕駛車輛上路,恐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其中14人經法院裁定羈押。

桃園地檢署內勤檢察官陳肯於昨日偵辦桃園市刑警大隊及各警分局移送毒駕案件共10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被告10人均經警方實施唾液快篩測試,分別呈現依託咪酯、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陽性反應,並扣有電子煙、依託咪酯煙彈及安非他命等毒品,考量被告施用毒品後仍駕駛車輛上路,並有駕駛違規或發生車禍,已危及大衆用路安全,涉犯刑法之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參酌被告等施用毒品及駕駛車輛頻率,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上週總計偵辦19件毒駕案,檢察官全數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其中14人經法院裁定羈押。

▲桃園檢警上週偵辦19件毒駕案,其中14人經法院裁定羈押,圖爲警方加強酒駕、毒駕稽查作業。(資料照/桃園市警局提供)桃園地檢署表示,至昨日爲止一週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毒駕案件共19人,展現嚴懲毒駕之態度,強化嚇阻效果,保障國人安全。檢方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毒駕案件符合預防性羈押者,檢方均向法院聲請羈押,展現執法鐵腕,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