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無照駕駛新制即起正式上路 桃警落實執法守護市民安全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自1/31日起實施無照駕駛或越級駕駛加重管理處罰,無照騎車將被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圖/桃園市警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爲守護每一位用路人生命安全,將從源頭降低交通事故風險,根據立法院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21-1條,針對無照駕駛與越級駕駛加重管理與處罰,新法已於1月31日起施行;其中針對無照駕駛機車罰鍰上限提高至新臺幣3萬6000元,汽車則提高至6萬元,若涉及大型車輛,最高可處8萬元罰鍰,明確傳達「無照不上路」之嚴正立場。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即日起實施無照駕駛或越級駕駛加重管理處罰,無照騎車當場被扣牌與移置車輛保管。(圖/桃園市警交通大隊提供)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針對市內重要道路與高風險路段加強巡查與執法,期盼透過積極作爲,讓市民感受到政府守護交通安全的決心,新法上路即展現執法成效,其中交通大隊直屬中隊首日執行巡邏勤務,在桃園區中州街、中平路口攔查一輛車牌已註銷之普通重型機車,經員警查證,發現蔡姓騎士未領有機車駕照,警方當場依規定將車輛移置保管,落實新法「無照不上路」之執法精神。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新法上路首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共取締無照駕駛違規機車34件、汽車9件,合計43件,均依法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加重罰則目的就是希望杜絕無照駕駛而衍生相關交通事故發生。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強調,此次修法重點聚焦三大方向,目的在有效遏止無照駕駛行爲,以降低交通風險。其中,在罰鍰方面大幅提高,無照駕駛機車罰鍰上限提高至新臺幣3萬6000元,汽車則提高至6萬元,若涉及大型車輛,最高可處8萬元罰鍰。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自1/31日起實施無照駕駛或越級駕駛加重管理處罰,各分隊加強路檢查緝工作(圖/桃園市警交通大隊提供)
其次,針對累犯行爲加重處分,10年內第2次違規者,將直接處以最高額罰鍰,第3次以上違規者,除原罰鍰外,另再加罰,機車及小型車加罰1萬2000元,大型車則加罰2萬4000元,以防止用路人心存僥倖且反覆違規上路。
第三,強化車主連帶責任,無照駕駛除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外,並將吊扣車牌3個月至1年;若車主未善盡查證義務,將與駕駛人承擔相同罰鍰責任,呼籲車主共同爲交通安全把關。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東星強調,無照駕駛往往缺乏完整駕駛訓練與風險判斷能力,對自己與他人都可能造成難以挽回傷害,是道路上隱形殺手。這次修法,除了加重罰則,也新增移置保管等措施,希望從制度面真正阻止無照上路的行爲。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市民朋友與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切勿心存僥倖無照駕駛,不要將車輛借予無照者使用,讓我們一起爲家人、爲城市,打造更安全、有秩序之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