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職得好評計畫放寬!打工族投保薪資未達最低工資也能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青年職得好評計劃」規定,明年起將放寬適用對象。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加強協助長期失業或打工族的青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青年職得好評計劃」規定,明年起將放寬適用對象,讓長期從事部分工時工作、且投保薪資未達最低工資的青年,也能獲得政府支持。

發展署說明,自2026年起,除了年滿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可參加計劃外,青年在失業期間如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勞保或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的期間,也可併入失業期間計算,可以申請參加計劃。

發展署進一步指出,參加計劃青年可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深度諮詢,並結合職涯測評工具,協助青年提升求職能力、精準媒合工作機會;青年在穩定就業滿3個月後,即可領取3萬元尋職就業獎勵金。

發展署表示,本次放寬規定,青年即使已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只要投保薪資低於勞保最低投保薪資標準(明年爲2萬9500元),該期間仍可視同失業期間計算;同時,爲鼓勵青年探索不同類型的工作與職涯發展路徑,刪除原規定「僱主不得爲公營事業單位」的限制,讓青年無論在民營或公營單位就業,只要有投保就業保險皆可適用尋職就業獎勵機制,擴大就業選擇與參與機會。

發展署就服組組長黃巧婷說,目前青年職得好評計劃,每年約服務2、3000人,以2024年爲例,總共有3349人申請計劃,完成深度諮詢者3065人,成功就業者2339人,最後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2070人。

發展署說,符合資格且有意參加「青年職得好評計劃」的青年,可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s://job.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及登錄履歷資料、完成線上職涯測評,即可備妥申請書、國民身分證、畢(肄)業證書等文件,至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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