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基本法週四黨團協商 青年籲儘速三讀、推18歲公民權

立法院將於12月18日召開青年基本法黨團協商,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等青年與學生團體,今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圖/青民協提供

立法院本週將召開「青年基本法」黨團協商,青年團體今召開記者會,呼籲不要再讓青年政策成選舉中的空頭支票,要求立法院各黨團儘速完成青年基本法協商,推動法案儘速三讀通過。也盼立法院在完成立法後,接續啓動選舉罷免法檢討與修正,實質推進18歲公民權。

立法院將於12月18日召開青年基本法黨團協商,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臺灣學生聯合會等青年與學生團體,今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青民協理事長楊姿潁指出,青年在選舉期間經常被高度談論,卻始終未被完整納入制度之中。青年基本法是整合跨部會青年政策、建立長期治理架構的基礎法律,若持續停滯於協商程序,青年在教育、就業、居住與公共參與等面向,仍缺乏穩定且一致的制度保障。

臺少盟副秘書長張祐嘉說,從2004年提出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以來,臺灣長期缺乏具備法制基礎與跨部會整合機制的青年政策架構,導致相關政策零散分佈、缺乏長期規畫。青年應被視爲制度中的公民,而非選舉中的空頭支票,呼籲立法院儘速完成青年基本法協商並推動三讀。

臺學聯理事長陳昱仁則點出,現行與青年相關的法規缺乏統整與專責機制,使學生與青年在就學、居住與公共參與上面臨實質限制,以大學生爲例,因戶籍制度限制,學生即便長期居住於校園所在地,仍難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影響青年公民參與的實踐。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則提到,隨着民法、公投法皆已採18歲爲成年或投票年齡,唯獨公職選舉仍停留在20歲,18歲公民權是青年參與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拼圖。憲法並未禁止將選舉權下修至18歲,立法院可以透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不必啓動修憲的情況下,合憲且務實地實現18歲公民權。

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表示,法案通過不僅是對青年的支持,更是落實「青年主流化」的重要一步,讓青年在教育、就業、住房、公共參與與心理健康等面向獲得更全面的制度後盾。他也呼籲,應持續推進18歲公民權相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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