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生涯最狂條款「可隨時加入比賽」 嘆當今球員難保持飢餓感
"I love the game so much, that I would never let someone take the opportunity for me to play the game away from me."Michael Jordan sits down with Mike Tirico for the latest installment of MJ: Insights To Excellence. pic.twitter.com/EZHE5tyNmt
記者遊鬱香/綜合報導
「籃球之神」喬丹(Michael Jordan)最近在節目《MJ:Insights to Excellence》中談到自己職業生涯最與衆不同的一項條款「Love of the Game(熱愛籃球條款)」。這個早已成爲傳奇的合約內容,讓他只要想打球,無論是在任何地方,甚至路邊的球場,都能隨時加入,即便受傷合約仍完全保障。
「我不會讓任何人奪走我打球的機會。」喬丹談到自己過往合約中的特殊條款,顯得非常自豪,他告訴主持人蒂里科(Mike Tirico),「如果我和你開車經過街上,看見有人在打球,我可以隨時加入那場比賽;即使受傷,合約還是照樣保障。」
▲喬丹分享罕見「Love of the Game」條款,成爲他生涯最驕傲的自由象徵。(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他直言,正是因爲熱愛籃球,他拒絕讓任何外在因素干涉打球的自由,「如今的合約就沒有這種自由。」
喬丹也在節目中談到現代球員的訓練模式,他認爲當今球員過度依賴個別訓練與投籃機制,「對我來說,真正有用的是去打球。」他提到前塞爾提克傳奇「大鳥」柏德(Larry Bird)如何靠一整個夏天打無數場球,只爲練好左手。他強調,老派方式讓他保持競爭性,也維持不斷突破極限的渴望。
喬丹也指出現在年輕球員面臨截然不同的環境,尤其在競爭、名聲、商業利益等壓力下,要保持純粹反而更難,「當你什麼都有時,要保持飢餓感真的很難。」
▲Jordan Brand 現今影響力驚人,但喬丹強調「一切源自球場上的努力」。(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喬丹說,他之所以能保持最佳狀態,是因爲心中只有一個想法:讓自己成爲最好的籃球員。至於品牌、贊助等商業事務,他讓專業人士處理,「但在球場上,我自己處理。」
他提到如今幾乎所有球員都得擁有自己的Logo,「這看起來像必要條件」,但他強調 Jordan Brand 的成功,是因爲他在球場上先證明一切,「我不是先有品牌再去努力,而是先努力,品牌才隨之而來。」
喬丹也坦承,自己成名於沒有社羣媒體、資訊不像今天如此爆量的年代,那是完全不同的世界。但他相信,就算放到今日環境,他仍能靠球技證明自己,「現在的孩子很不容易,但他們大多做得很好。他們知道最終人們記住的,是你的球技;你對籃球的熱愛應該永遠保持純粹。」
「我們之所以打這項運動,我一直說,我們願意免費去打。我們以前確實就是『無料』熱愛着去打球的。而現在我們只是剛好因爲打球而得到報酬。」
▲喬丹感嘆現代球員面臨不同挑戰,強調「保持飢餓感並不容易」。(圖/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