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都更」有可能嗎?議員曝業界整合手段
北市邁入大都更時代。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陳正興攝影
北市損鄰案層出不窮,甚至傳出「強迫都更」。議員認爲此手段惡劣,雖然沒接獲相關陳情,倒是點出業界整合作法,例如買畸零地、買公寓某一層樓去「插旗」佔有一定比例,另釋疑不是拆房子就是都更,危老重建案就是自己整棟拆掉重蓋。
議員陳怡君表示,一般民衆確實不知道危老重建、都更的差異,都會覺得拆房子就是要都更,其實不然。危老重建比較沒這問題,因爲它是自己整棟拆掉重蓋,但如果當地有都更案在談要整合鄰近基地面積,拆房損鄰試圖讓對方都更的可能性比較大。
陳怡君說,現在愈來愈多地方在都更,坊間傳言「都更談不攏,業者會把鄰宅弄到損鄰非常嚴重,逼得你不得不下來談」,的確耳聞過類似拆屋手法。
她認爲,市府若要推動都更、危老重建,應該力推相關課程和知識讓更多人知道,民衆纔不會一知半解,甚至受騙上當,或爲時已晚纔要跟仲介、建商等相關專業人士惡補知識。
議員李明賢表示,都更的基地面積愈大愈好,有些建商或整合公司會透過各種手段讓周邊住戶參與整合,例如有地主會先買畸零地、會買公寓某一層樓,藉此「插旗」去佔有一定比例。
李明賢說,以損鄰強迫其他人蔘與都更是非常惡劣的手段,如此要人家怎麼心甘情願參與都更?他近年並沒有接獲相關陳情案,頂多只是遇到水管破掉、牆壁龜裂等小損鄰。建商要促成都更案,至少講好分回等條件,大家比較有意願,但許多都更案都因爲住戶對權利變換的條件有疑慮或對建設公司沒信心而不了了之。
他直言,都更案在規畫時,就已經畫定基地面積大小,建商取得建照就會開始動工,此時要藉損鄰逼周邊住戶加入都更,建照就要重新申請,包含畫定範圍、公展等時間考量,建商應該不會願意。
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建商若蓄意毀損他人建物須負刑事責任,一般不會有「強迫都更」的情形;若因施工造成鄰房損害,則屬民事賠償範疇。
虞積學強調,建築管理機制以「預防勝於災後處理」爲核心,從建照與結構審查、施工計劃外審,到施工期間由建管處定期委託專業技師公會檢查工地現況,確認是否依圖施工並符合安全規範,各項作爲皆是爲預防施工引發公共安全或危害鄰房權益。
他說,北市地質鬆軟且老屋密集,開挖地下室時產生噪音、振動,鄰房極易受土體擾動產生影響;損鄰案多數屬牆壁龜裂等「非結構性」輕微損害,無公共安全之虞。市府會加強工地安全措施的管理機制,儘量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若不幸造成損鄰,均會嚴格列管確認安全無虞及至建商修復完成並與受損戶達成和解,否則不予核發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