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納管與把關 專家:從瓦斯公司資料勾稽就能揪違規
IH爐無明火、降低直接起火風險,仍可能因電線過熱、長時間加熱、忘記關火導致食物燒焦等狀況釀災。記者張策/攝影
若違規使用明火,依建築法可罰6至30萬元,雙北近年都沒有對私自變更違規接瓦斯管線開罰紀錄,如何強化把關?專家說,縣市政府調瓦斯公司、天然氣公司資料,就能掌握建物有無接瓦斯管資料,若是不可接明火的高層建築,也沒申請建築物變更,是否違規使用就很明白了。
東南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高士峰表示,高層建築物不管在哪個樓層,即使不在16樓以上樓層,一樣要用防火門,樓層超過一定高度,不管幾樓都不可隨便使用明火,除非有設計防火門,避免火災發生時,造成整棟火警或蔓延造成救災困難。
是否要強化納管與把關?高士峰說,香港宏福苑大火殷鑑不遠,高層建築明火禁令,各縣市都該全面清查,實務上仍有少數民衆會擅自變更違規接瓦斯管線,縣市政府調瓦斯公司、天然氣公司資料,就能知道這棟高層建物有無私改瓦斯管,要揪出是否有違規行爲不難。高說,如果違規使用,依規定可罰所有權人6至30萬元,強化納管有嚇阻作用。
嘉南藥理大學公共安全及消防系特聘教授蘇銘宏說,16樓以上屬高層建築,因雲梯車救災高度受限,11樓起即須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臺灣高層建築消防規範與國際相比不算嚴格,制度多承襲日本法規,近年逐步接軌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標準,整體要求較過去更爲周延。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汪俊男觀察,在高樓住宅私下改裝明火設備「不太可能、也不容易」,高樓住宅若要使用明火,多半需仰賴瓦斯干管系統,管線必須自建築外側引入室內,廚房位置通常需鄰近外牆或陽臺,才能符合進管與安全條件;對小坪數、高樓住宅而言,室內設計本就受限,要再額外滿足這些條件相當困難。
汪俊男補充,即便部分住戶仍使用瓦斯熱水系統,若要再延伸管線改裝爲廚房明火,涉及管線配置、空間防火區劃及相關安全審覈,施工難度高,難以在大樓內私下完成,實務上不常見。
新北工務局表示,有與瓦斯公司業者建立橫向聯繫管道,申請或調整瓦斯管線要同步通報工務局,以即時掌握是否有依法申請變更使用。
北市建管處說,高層建物辦理室內裝修或變更使用執照時,無論是否使用燃氣設備,均須檢附高層建物燃氣設備說明書,標示廚房位置「未使用燃氣設備」或附防火區劃圖說與合格證明;既有管線保留者,需換裝微電腦瓦斯表提供漏氣偵測、地震遮斷功能。
瓦斯爐以明火烹調、火力直觀,符合多數家庭烹飪習慣,但在高樓層住宅須搭配防火區劃與相關消防設計,以降低火災與延燒風險。記者張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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