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竹田鄉長才因涉貪遭重判20年 又被爆「任內賣官」收押禁見

屏檢8日指出,前竹田鄉長傅民雄涉嫌在2022年任期間收受每人10萬元的賄款,協助民衆錄取清潔隊職缺,法官裁準收押禁見。(謝佳潾攝)

屏東縣前竹田鄉長傅民雄纏訟6年的工程涉貪案,上(7)月31日一審重判20年,傅喊冤是政治案件,不料8天后又遭爆任期內「賣官」遭收押禁見,屏檢稍早指出,傅涉嫌在2022年擔任鄉長期間收受每人10萬元的賄款,協助民衆錄取清潔隊職缺。

屏檢調查,2022年期間,傅民雄涉嫌利用擔任鄉長的職務之便,濫用其對清潔隊員人事覈定的職權,藉由延長報名期限、提早得知體檢檢驗項目等內定方式,協助多位民衆順利錄取清潔隊職缺,並於錄取後收受每人10萬元不等賄款。

檢調接獲檢舉後,7日持搜索票至傅等相關人住所及竹田鄉公所辦公處共9處執行搜索,除查扣相關證據外,還約談10名犯罪嫌疑人、1名證人到案說明,而經檢察官復訊後,檢方認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或滅證之虞,有羈押理由及必要性,8日凌晨當庭諭知逮捕,並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而其餘嫌疑人3萬至8萬不等交保。

檢方表示,屏東地院8日下午裁準傅羈押禁見,全案持續深入追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