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以爲拖過5年就沒了 「存款照扣」原因揭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王姓民衆2019年10月收到地價稅單,卻遲遲未繳,原以爲超過5年徵收期就不用執行,結果銀行存款還是被執行分署扣款。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這是因爲在徵收期屆滿前,案件就已經移送強制執行,所以行政執行分署仍可以依法查扣存款等財產。

▲就算超過5年徵收期,也不代表5年後欠稅就會自動消失。(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日前公佈一起案例,內容提到,王姓民衆2019年10月底收到當年的地價稅單,卻遲遲沒有繳納,以爲超過5年期限就不能執行了,沒想到今年12月發現銀行存款還是被執行分署扣款。

稅務局表示,這是因爲在5年徵收期屆滿之前,案件就已經移送強制執行,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已移送執行,或已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聲明參與分配,或已依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所以就算超過徵收期,行政執行分署還是可以依法查扣當事人的薪資、存款等財產。

稅務局提醒,5年徵收期不代表5年後欠稅就會自動消失,納稅義務人千萬別以爲拖過5年就可以規避應納稅捐,民衆若有稅務方面的疑問,可以撥打各縣市稅務局的服務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