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月事來他硬上!IG發和解文「竟泄個資補刀」 劣男下場曝

▲高雄男子硬上前女友雖然和解,但卻又發文暴露隱私遭告。(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25歲林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回到昔日同居住處整理物品,竟趁對方生理期身體不適之際強行發生性關係,事後他雖賠償20萬元達成和解,卻未經女方同意就在IG公開發文道歉,導致前女友又遭陌生人騷擾、身心再受創,前女友氣憤提告,法官認定林男行爲造成「二次傷害」,道歉也欠缺誠意,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與女友交往1年多,於2024年底分手,3天后他返回兩人曾同住的住所收拾行李,見前女友因生理期不適臥牀休息,林一時失控,違反對方意願硬上,女方事後報警提告,檢方依法起訴。

全案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並以2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辯護律師向法院求情,強調林男年僅25歲,有正當工作,希望法官考量已和解情節,給予減刑或緩刑機會。

但法院調查發現,林男在和解後未經被害人同意,就自行在IG發佈道歉聲明,不僅內容未依對方要求,還間接曝光一些線索,導致前女友反遭不明人士騷擾,甚至出現憂鬱症狀,身心狀況惡化。

法官認爲,林男雖形式上賠償和解,但後續行爲反而擴大傷害,難認具有真誠悔意,道歉流於表面,不同意讓他減刑與緩刑,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