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麥寮鄉長索賄昨入監 盼女兒順利當選議員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勒索綠能公司320萬,三審定讞11日入監服刑。(張朝欣攝)
前雲林縣麥寮鄉長蔡長昆任內向風電開發商達德能源集團勒索320萬元,一、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5年6月,蔡上訴三審,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蔡被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須入監服刑,11日到雲林地檢署報到,仍心繫將參選縣議員的女兒蔡梨美,懇求鄉親支持女兒。
達德集團在麥寮鄉開發陸域風電,因施作風力發電工程利益龐大引發覬覦,且工程影響居民生活,導致陸續遭受抗爭,蔡長昆得知達德集團擔心無法施工,利用鄉長有發文令其停工的權勢,藉口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勒索達德集團,要求1支風機40萬元、麥寮鄉8支風機,共勒索320萬元。
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審酌蔡長昆身爲麥寮鄉長,爲圖一己私益,藉勢藉端勒索財物,且金額高達320萬元,惟念及蔡犯後自偵查起迄、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已見悔意,應無必要予以從重嚴懲,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
蔡長昆認爲一審刑度太重,當初他也是受人所託處理,決定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認爲,一審判決並無罪刑過重問題,駁回上訴;蔡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也認爲原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蔡長昆11日上午10點在家人陪同下前往雲林地檢署報到,情緒平穩,被問及女兒蔡梨美的選情,他表示還是會擔心,拜託鄉親們支持,女兒會盡量拚,好好服務,過去鄉親很支持他,希望這次也能支持女兒。
雲林縣之前有2位鄉鎮長因綠能弊案入監,分別爲前臺西鄉長林芬瑩、前口湖鄉長林哲凌,蔡長昆是第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