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求離婚「他爲我當車手」 夫獄中被綠心碎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與小美(化名)是夫妻關係,沒想到他在監獄服刑期間,小美竟與另一名男子展開交往,還寫信要求他成全兩人,「爲了想改變我的生活去當車手」、「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忘記這個男人」,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萬元。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阿強1萬元較爲適當。

▲阿強目前仍在獄中服刑,妻子小美卻爲了「男友」想與他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強在判決書中主張,小美明知自己已婚,仍在2025年4月間與一名真實身分不詳的男子交往,還兩度寫信給他,要求離婚,他覺得小美的行爲已經侵害到自己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萬元。

而小美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高雄地院簡易庭法官表示,經檢視小美寫給阿強的信件,小美不僅在信中稱呼該男子爲「男友」,還說對方對她很好,爲了改變她的生活不惜去當車手,結果被逮捕收押,她立刻去借錢將人交保出來,沒想到過沒多久又被抓,如今男友也在獄中,但她還是決定要爲男友討回公道,「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忘記這個男人」。

法官認爲,小美在信件中承認與他人交往,數次表明想與阿強離婚、希望阿強成全兩人,她的行爲確實已經侵害到阿強的配偶權,考量到夫妻倆結婚時均在監執行,婚後至今阿強都在獄中服刑,雙方的婚姻關係一直處於高度受限的狀態,最終僅判小美應賠償阿強1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