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擺攤、設鐵捲門當倉庫 稅務局:要繳房屋稅
騎樓作爲營業使用,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聯合報系資料照
騎樓供作大衆通行,多半免徵房屋稅,但經常看見有攤販擺攤、架設鐵卷門當成自家倉庫等情形,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8日提醒,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營業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爲持有稅,會向房屋所有權人徵收,每年5月爲繳交房屋稅期間,房計算期間是從前一年度的7月1日至當年度的6月30日,計算方式爲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房屋稅率。
臺中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衆通行使用者,就免徵房屋稅,但如非供公衆通行使用,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舉例,像是民衆將自家房屋騎樓裝設鐵門或圍籬等阻礙公衆通行,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房屋屬於自住課徵1.2%,若爲出租4間以內課徵1.5%、5至6間2% 、7間以上2.4%,其他非自住則是全國2間3.2%、3至4間3.8%、5至6間4.2%、7間以上4.8%;設攤營業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
騎樓若作爲公共使用,除了免徵房屋稅,更可省下地價稅,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2樓以上住戶同樣可以減徵地價稅,但記得要在9月22日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11月繳稅時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