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載小孩到總統府參加路跑 父親清晨酒駕判刑

胡姓男子清晨騎機載小孩到總統府參加路跑,但前晚喝酒未退,警方攔檢他,胡的酒測值測得每公升酒精濃度0.32毫克,依公共危險罪法辦;臺北地院審理,法官查知胡有同樣前科,依累犯判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39歲的胡有酒駕前科,經基隆地院判刑2月確定,2021年2月執行完畢;2023年10月21日晚間,胡在新北市住處飲酒,10月22日4時許,騎機車欲載小孩子前往總統府參加路跑,行經萬華區被警方攔查。

檢方偵辦,因胡有酒駕紀錄,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時,建議法院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判決指出,胡爲智識正常的成年人,自應知酒精對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仍於服用酒類後貿然騎乘機車上路,考量胡犯罪動機,依法量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