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 政院將提釋憲 態度不傾向舉債發放現金

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1萬元,法案上週已送達政院。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條例,納入普發現金1萬元,法案上週已送達政院。行政院長卓榮泰昨(31)日宣佈,政院不提覆議,總統賴清德將依法於今日公佈生效,但行政院堅持法案仍有憲法瑕疵,未來將適時提出釋憲。

簡而言之,政院態度並不傾向舉債發放現金。

因應關稅衝擊,行政院提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以國民黨團版本修正通過,其中,刪除政院所題撥補臺電1,000億元,並新增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在送達政院後,政院若要提出覆議,昨日是最後期限。

行政院昨日召開院會,決議不提覆議。卓榮泰表示,立法院通過的特別條例,行政院堅持認爲有憲法及法律上瑕疵,意即不論是預算案或法律案,當立法院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時,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出彌補資金來源。

卓榮泰說,這在過去一年當中,經常被疏忽,因此未來有必要思考,依照憲法體制於適當時間提出釋憲,以期杜絕行政、立法繼續在權力分立上所造成的憲政秩序紛爭。

726大罷免結果,24席國民黨立委全數保住席次,重挫執政黨士氣,黨內將矛頭指向政院對普發現金態度曖昧,興起檢討聲浪。外界高度關注,行政院究竟會不會執行普發現金,怎麼發?會發多少?都成爲外界討論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