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成犯罪資金?張文金流曝光 平均每日生活費約445.9元

張文平常不使用手機,都透過平板網購。(圖/中時資料照)

臺北車站連通道、中山南西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造成4死11傷。27歲凶嫌張文行兇後,於南西誠品頂樓墜樓身亡。臺北地檢署今(2026年1月15日)偵結,對張文處分不起訴,並同步公佈其主要收入與支出項目。檢方強調,查無證據顯示張文涉及不明組織或有共犯,亦與境外勢力無關,其主要資金來源爲本人存款、母親資助,以及去年發放的普發現金。

檢方調查指出,張文自2020年起的資金來源,主要爲母親資助及其薪資所得,累計共198萬6961元,查無其他不明金流。其於2023年8月28日,將中華郵政及元大銀行帳戶內款項全數提領後,截至2025年12月19日犯案前,可動用資金合計爲96萬7438元。

從張文的收支明細可見,其收入除2023年8月28日既有存款62萬6838元外,母親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0月2日陸續匯款資助33萬600元,另於2025年11月18日領取普發現金1萬元,收入合計96萬7438元。顯示張文自2023年8月28日後即無任何工作收入,後續生活全仰賴母親匯款資助;且其疑似掌握普發現金髮放時間,於2025年11月18日領款後,隔天19日即開始犯案。

支出部分,張文於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2月13日期間,房租(含押金)及中山商圈某旅館住宿費用,共支出33萬5108元;另於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18日間,購買菸霧彈、刀械、製作凝固式汽油彈相關用品與裝備,共花費8萬5763元;非犯罪用途物品及遊戲平臺儲值支出爲16萬8755元。警方最後於其公園路租屋處查扣剩餘現金1434元。

張文從沒工作後自犯案前的收支表。(圖/翻攝自直播)

檢調進一步指出,張文於2025年1月12日至13日,購買軍用仿真煙霧彈,分別匯款支付4萬8200元;另透過露天拍賣及蝦皮購物平臺,購買犯案所用刀具、電動磨刀機、製作汽油彈用玻璃瓶、白蠟、白色實心聚苯乙烯球(保麗龍),以及防毒面具、戰術手套、多功能戰術背心、防風打火機等物品,共花費3萬7563元。

檢調統計,從可動用資金96萬7438元中,扣除房租與旅館費用、犯罪相關支出、非犯罪用途支出、遊戲平臺儲值,以及剩餘現金後,推估張文於一般生活消費上共支出37萬6378元。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計844天,平均每日生活費約445.9元。

警方並表示,張文未持有信用卡,亦無股票、虛擬貨幣、外幣或不動產,經查亦無境外勢力、虛擬帳戶或其他資金挹注情形,整體金流並無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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