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冠被控詐1740萬 反指醫師孃找黑衣人討債...互告結果出爐
▲品冠被控投資詐欺1740萬元,檢察官調查認爲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馬來西亞籍藝人品冠先前遭醫師孃裘叡翎指控,以投資獲利最高500%爲名,詐騙1740萬元入袋後沒有下文,品冠反控裘女找黑衣人到家中恐嚇,還上媒體惡意誹謗,雙方互控詐欺、違反《個資法》等罪名。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裘叡翎是聽別人建議決定投資,與品冠無關,品冠也無法證明裘女涉嫌恐嚇、泄漏個資,因此在2日處分2人都不起訴。
裘叡翎提告指出,她在2018年的一場飯局上,1名友人陳志剛推薦她投資「天津易樂有限公司」,預計投資3年獲利可達300%到500%,當時品冠在一旁附和勸進,所以她就在當年7月間,分5、6次匯款共1740萬元到品冠的銀行戶頭,結果她一直沒有拿到投資協議書,無法證明她當上公司股東,也沒有收到分紅。
品冠(本名黃品冠)解釋雙方金流的起因,裘叡翎先前投資另一間公司「香港易樂堂」需要美金,所以透過品冠的香港帳戶轉帳57萬美元,裘叡翎存入他帳戶的憑條上也寫着是「借款」,可見與所謂的天津易樂投資無關。品冠反控裘叡翎在2024年起,以言語恐嚇的方式討債,還把他家住址泄漏給黑衣人登門騷擾,另外找媒體投訴不實指控,則涉嫌加重誹謗罪。
北檢調查認爲,品冠並沒有有參與遊說裘叡翎投資天津易樂,雙方的金錢往來屬於一般民事借貸糾紛,而根據品冠所提供的錄音,裘叡翎討債時並沒有具體惡害告知,也無法證明裘叡翎將品冠住處提供給黑衣人去登門討債,事後裘叡翎依自身立場向媒體表達對投資糾紛的看法,屬可受公評之事,2人互告結果都是犯罪嫌疑不足,被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