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幼園被迫多收2歲童 綠委批:風險轉嫁第一線教保人員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中)今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一同開記者會。記者劉懿萱/攝影

偏鄉幼兒園因法規放寬後,造成大量園所被迫下收2歲幼兒。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一同開記者會指出,偏鄉附幼未招滿就被要求下收2歲生,卻沒有增加人力,1人照顧2至5歲混齡班級,將風險轉嫁給第一線教保人員,要求中央須明定且補足人力標準。

林月琴指出,只要偏鄉附幼有餘額就能招收滿2歲幼兒,但實際現場反映,地方主管機關把這項規定當作達成收託率指標,有園所甚至反映「每個月都在收新2歲生」,導致班級運作高度不穩定;多名教保人員陳情反映,班上2歲生甚至多於3至5歲幼兒,整體教學活動只能被迫全面配合最低齡孩子需求。

林月琴說,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2歲幼兒的未滿3歲專班,師生比應爲1:8,但偏鄉現場普遍出現1人照顧2至5歲混齡班級,且環境設備不符2歲生需求,許多偏鄉園所被迫下收卻未獲得任何補助,沒有經費或時間改善空間,就出現讓2歲幼兒用爲4至5歲設計的洗手檯、跨班共用廁所、無障礙安全設施不足等問題。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表示,園所反映,地方要求看到餘額就收,部分園所每月都要新增2歲幼兒入班,導致班級結構完全不穩定;班級活動、教學設計被迫全數降低至最低齡節奏,造成其他年齡幼兒受教權大打折扣,偏鄉孩子已經在資源不足下生活,不能再被制度犧牲一次。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說,我國偏鄉幼兒園政策長期以「降低標準」作爲補洞手段,把制度問題轉嫁到最弱勢幼兒身上,現行規定允許偏鄉附幼以1:15的師生比收託2歲幼兒,不僅遠高於國際標準,更忽視不同發展階段幼兒的照顧需求,相較於澳洲、加拿大以加碼資源縮短教育落差,我國卻以降低標準解決行政問題,思想倒退。

林月琴也在記者會上提出訴求,包括下收兩歲幼兒前,中央須明定且補足人力標準、改善偏鄉幼兒園設施設備,補足基本安全需求、地方不得將填班率作爲指標、禁止在無人力及設施設備配套下,實施2至5歲大混齡。

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副組長郭芝穎指出,考量偏遠地區有2歲幼兒托育需求,因此放寬偏鄉園所有餘額時,可以下收2歲幼兒,至於外界關心的人力,依法可以增聘更多服務員,地方政府若有需要可至國教署申請補助,而設備部分,國教署歷年都有補助改善設施、設備,期待明年地方政府針對幼兒園改善,國教署都願意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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