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民進黨自創「賴氏憲法」恐嚇人民 吳宗憲:卡新興計劃的是賴政府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立法院尚未將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排入委員會審查,總統賴清德在行憲紀念日批評,憲法規定,如果立法院沒辦法如期(12月31日)審查總預算,有什麼資格談憲政。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8日)表示,民進黨自己連續7年「跨年」審預算,且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根本沒有寫「12/31審完預算」,請民進黨政府不要自創「賴氏憲法」嚇人民、罵在野。吳宗憲也指出,既有預算會依《預算法》照常執行,而新興計劃部分,之所以還沒審,是因爲行政院帶頭違法,是賴政府卡自己,而不是立法院卡它。
吳宗憲28日在臉書說,「吾賴總統」說憲法規定立法院必須在12月31日前審完明年總預算,還罵在野黨「沒資格談憲政」,接着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爲了護航,又開啓總是胡亂曲解憲法、法律的壞習慣,稱「腦袋是好東西,憲法要多讀,還有預算法」,更扯立法院會期期間,連結成預算審查期限來混淆視聽,但這些說穿了,又再自創一套「賴氏憲法」。
吳宗憲指出,民進黨自己連續7年「跨年」審預算,包括「2017:1/19三讀、2018:1/30三讀、2019:1/10三讀、2020:1/20三讀、2021:1/29三讀、2022:1/28三讀、2023:1/19三讀」,且過去25年間,只有4次,預算在年底前審完,甚至民國96年,總預算一路拖到6/15才三讀。
「請問賴總統,過去7年民進黨完全執政,難道每一次都違憲?每一次都沒資格談憲政?然後,到了藍白兩黨,突然就違憲?」吳宗憲以表示,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根本沒有寫「12/31審完預算」,而是《預算法》51、54條,寫明瞭「不能如期完成」的跨年補救機制,就沿用上期預算、如實動支;簡單說,法律早就預設「審不完」的解決方案,國家根本不會停擺,更沒有違憲的問題,但賴清德卻刻意張冠李戴,無限上綱成憲法,只爲了恐嚇人民、情勒在野黨。
吳宗憲指出,而真正的是,憲法第72條:法律案、預算案通過後,總統收到「10日內」要公佈;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3項:覆議若被立法院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但請問總統、院長,你們做到了嗎?
至於近期爭論既有預算與新興、新增計劃部分,吳宗憲強調,既有預算會依《預算法》54條照常執行,而新興計劃部分,之所以還沒審,是因爲行政院帶頭違法,堅持不編列三讀通過法律所需預算,是賴政府卡自己,而不是立法院卡它,如果立法院就這樣閉眼給過,等於承認行政院可以恣意「選擇性執法」,也就是喜歡的法律才編錢執行,不喜歡的法律(如軍警消待遇、財劃法)就不編錢,直接架空,這纔是真正的毀憲亂政,「我們堅持審查,就是爲了不讓行政權凌駕立法權,不讓『朕意』凌駕法律」。
吳宗憲表示,預算都是人民辛苦血汗、繳的納稅錢,本來就應該被認真審查,請民進黨政府不要自創「賴氏憲法」嚇人民、罵在野,憲法也不是你想用就拿來用,不想用就當不存在,甚至還可以不經過修憲、制憲,就直接自創「賴氏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