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讓爸媽遺產直接留孩子?一個暖心家庭的悲傷結果:「讓位」未必能「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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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夾在父母與孩子中間的三明治世代會覺得:「我(第二代)日子還過得去,反正我繼承父母(第一代)的遺產之後,未來這筆遺產我也會留給孩子(第三代),那我就『拋棄繼承』,讓父母(第一代)的遺產直接跳過我,給我的孩子(第三代)繼承就好。」

這背後通常有個很暖心的家庭,但也可能發生比悲傷更悲傷的結果。

在感覺上,好像「讓位」然後就能「代位」,不過在法律邏輯裡,這叫「出局」。

1. 你簽下拋棄繼承,你就無法繼承(第一代)的遺產。

你的父親過世後,由母親、你、兄與妹,共4個繼承人,如果只有你拋棄繼承,你的孩子並不會因此補上你的位置!

因爲你拋棄繼承權,所以你父親的遺產就由母親、兄與妹共3人繼承。你原本的那份財產,會直接被你的兄妹或其他的繼承人瓜分掉。

你想照顧孩子的善意,反而讓孩子一毛錢都拿不到。

2. 「代位繼承」不包括你的自願放棄

這是代位繼承最常被誤解的地方,它只發生在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是繼承人,順位近的繼承人「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時,並不包含自願的「拋棄繼承」。

換句話說,如果你(第二代)在你父母(第一代)過世『前』,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在你父母過世時,你的子女(第三代)纔可以代位繼承你父母(第一代)的遺產。

例如:你父親活得比你久,你父親(第一代)過世時,母親、兄、妹都還在,你雖然已經不在世上,但你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繼承你父親(第一代)的遺產1/4。

3. 旁系晚輩不能代位繼承

這是另一個代位繼承的陷阱,常發生在單身貴族身上,終身未婚的長輩,晚年陪伴在側的往往是姪子、姪女,而手足可能早已過世。但現實是,如果不預先規劃,法律只認手足,不認甥姪輩,如果手足已經先畢業離去,那麼甥姪輩沒有繼承的權利,也不能代位繼承。

我的夥伴林律師最新的po文詳細解析了各種代位繼承是否成立的條件,連結我放在留言區,這是每一個想用財產守護家人的人,都需要知道的遊戲規則。

4.父母(第一代)寫遺囑,直接把遺產留給孫子。或你(第二代)寫遺囑,把繼承到的遺產給你的小孩(第三代),都是掌握資產分配的最好方法。

愛是溫暖的感性,但真實的傳承,也需要我們對法律運作的理解。

家族的傳承,本來就不是感覺問題,而是規則問題。懂得規則的人,才能真正把愛留下來。—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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