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剴剴」保母姊妹二審今宣判 民團吼:減刑就是打臉國民法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造成全身42處傷勢,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一審各判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二審宣判,宣判前,有民團聚集法院高喊「殺人償命」、「重判惡魔保母」。

劉彩萱、劉若琳已表明不會出庭聽判,不過,今天仍有民團自動前往聽判,有一部分在法院門口舉標語,甚至表示「如果二審減刑,就是完全打臉國民法官制度」等。

事實上,剴剴案一、二審審理過程,均有兒少守護團體自發性組成「剴剴戰士」,要求「剴剴案不能沉」,並呼籲司法勿輕縱,民衆在法院周邊舉標語要求法官判「唯一死刑」、「不得假釋」,給予一、二審承辦法官不小審案壓力。

依起訴犯罪事實,劉彩萱2023年8月與剴剴的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全天照護剴剴,但自9月1日至12月23日以不聽話爲由,用繩索、布條捆綁四肢及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摺,用口罩、保麗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

劉若琳則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扎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捆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跨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檢方還指控,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絞碎燒焦物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致剴剴營養不良、感染肺炎。2023年12月23日晚間剴剴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翌日將剴剴送醫,剴剴仍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

剴剴案今二審宣判,宣判前有兒少守護團體集結在法院門口。記者王聖藜/攝影

保母劉彩萱(左)、劉若琳姊妹。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剴剴案今二審宣判,宣判前有兒少守護團體集結在法院門口。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