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犬貓案件暴增 朝野喊加重刑責

虐待犬貓事件層出不窮,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審查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一致認爲現行刑罰過輕、嚇阻力不足,紛紛提出提高刑度、檢討構成要件與強化執法的修法建議。

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指出,近期虐待動物案件不但增加,手段也愈發極端,從砍傷犬隻,到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甚至有人將貓放入微波爐烘烤後上傳網路,但現行法制讓施暴者只需付出極低代價便可重返社會。應將重傷或致死的虐待行爲刑期,從現行二年以下,提高至三年以下,罰金從卅萬元,提高至三百萬元,且若情節重大,刑度加重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

此外,根據現行規定,必須「複數動物」遭重傷或死亡才屬於情節重大。國民黨立委楊瓊瓔直言,保護動物,是保護生命,不是比數量,「難道虐殺一隻不算嚴重嗎?」主張刪除複數要件。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法律要求有致死之虞才構成虐待,導致實務上難以執法。曾有民衆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口鼻並吊掛於水中,但因現場未見外傷,縣府竟無法沒入犬隻。應修法讓第一線執法人員能即時介入。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認爲,動物虐待常與心理問題、行爲偏差有關,建議修法時同步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

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農業部認同提高刑責、增加量刑指引,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方向,但實際執行涉及衛福部權責,需跨部會研議,包括心理評估方式、教育介入及強制輔導時數等。另也將檢討「虐待動物」定義,並檢視「有致死之虞」是否應從構成要件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