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已讀不回 嘉義男恐嚇縱火還傳照片檢方提公訴
與女友同居近30年的嘉義邱姓男子,因車貸糾紛引爆激烈衝突,涉嫌恐嚇、破窗侵入與縱火方式威脅女友,檢方偵結依恐嚇、公共危險、毀損、侵入住宅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出,59歲邱男與林姓女子原爲長期同居伴侶,雙方交往近30年,因林女名下2輛車輛貸款未繳遭拖吊,又拒絕出面處理,導致擔任保人的邱男胞妹信用受損,邱男因此心生不滿。
2025年1月13日上午,邱男因傳訊未獲迴應,接連以LINE語音向林女傳送「要死大家一起死」、「我現在汽油買來到你山上了」、「我這支菸抽完就去點火」等內容,林女收到後感到極度恐懼。隨後,邱男駕車前往林女位於嘉義縣梅山鄉的老家,持角鐵打破3扇窗戶後擅自進入屋內。
檢方指出,邱男進入住處後,在臥室牀上點燃紙張與衛生紙,導致牀墊、牀單及棉被起火燃燒,燒燬面積約1平方公尺。邱男在火勢發生當下拍照並傳送給林女作爲威脅,之後才自行滅火,警方趕抵後當場將他逮捕。
邱男坦承因車貸問題聯絡不到林女,故傳送訊息希望其出面處理車貸問題,並沒有恐嚇惡意。其曾住於該處,並非侵入住宅。當時躺在牀上抽菸「不慎」睡着誤燃紙張,且有自行滅火,並沒有縱火意圖。
但案經消防局火災鑑定排除電線與菸蒂過失因素,認定不排除人爲明火引起。檢方認爲,邱男事前已有明確語音預告,起火後優先拍照傳送而非滅火,顯示縱火是脅迫手段,雖未釀成重大損害,仍構成放火未遂。
檢方依恐嚇、侵入住宅、毀損及放火燒燬現有人使用建築物未遂等罪嫌起訴,並認侵入住宅與毀損屬想像競合,請求法院從一重處斷。
車貸糾紛失控,同居30年男語音預告縱火還拍照威脅遭嘉檢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