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懸賞500元打蟑螂 普信男偷拍內褲「這是色誘我吧」反慘賠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女網友A前年10月間因爲房間出現蟑螂,情急之下上網PO文請朋友來打蟑螂,並承諾支付500元,沒想到阿強(化名)到場後,竟趁機偷拍她放在牀上的私密貼身衣物,還將照片傳給女性友人B觀看,甚至說出「她這樣是不是在色誘我」等話,她覺得受到性騷擾,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阿強應賠償A女12萬元。
▲A女不滿遭到阿強偷拍,於是對阿強提告求償20萬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A女在判決書中主張,2023年10月因爲房間出現蟑螂,情急之下上網PO文請朋友來處理,她表明會給予500元報酬,但阿強到場之後,竟趁機用手機偷拍她放在牀上的內褲,還將照片展示給B女及其他友人觀看,並說出「你看這個女生(對)我有意思」、「她這樣是不是在色誘我」等具有侮辱性及性意涵的言論,經過B女轉述,她才知道這件事情,而且感到非常生氣、噁心,自認受到性騷擾,因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20萬元。
阿強雖然承認有拍照,但否認曾將照片展示給朋友觀看,也沒有說出上述爭議言論;他辯稱,退一步而言,就算他有說那些話,也不是直接對A女說的,言論更未廣爲傳播,應當不算性騷擾,難認A女的名譽權有受到侵害。不過,阿強在接受警詢時,坦承照片是在未經A女同意之下拍攝的,也承認有把照片拿給朋友看,言詞自相矛盾。
B女則證稱,這件事情阿強除了對她講,還曾在朋友的車上追問另外2名男性友人,「是吧,這個女生是在色誘我吧?」此外,A女、B女及阿強曾相約談判此事,在錄音證據中,阿強坦承有說出「她這樣是不是在色誘我」等言論,內容與B女的證詞大致相符。
法官認爲,由於阿強並非直接對A女說出那些爭議言論,不符合性騷擾要件,但他未經同意偷拍A女的房間,還將照片展示給友人觀看,確實已經侵害到A女的隱私權,最終判他應賠償A女1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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