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涉侵犯女粉絲、按摩妹獲無罪!法官:不能憑臆測入人於罪

▲NONO陳宣裕涉性侵2女獲判無罪,士院:僅有被害人單一指述「證據不足」 。(資料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捲入臺灣「#MeToo」風暴,遭多名女子指控性侵、性騷擾。其中,針對代號女粉絲、按摩師2名女子的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指控,士院今(13)日判NONO無罪。判決指出,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全案除被害人單一指述外,缺乏其他關聯性補強證據,因此諭知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NONO於民國80年代出道後,憑藉與吳宗憲搭檔走紅,成爲演藝圈「B咖一哥」。他被控利用其知名藝人身分及社羣交友平臺,分別對成年女子A3及A5伸出魔爪,涉嫌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

112年5月起,臺灣爆發一連串「#MeToo」運動,許多受害者勇敢發聲。原本選擇隱忍的女紛絲與女按摩師,在看到其他被害人(A4、A1)於臉書公開遭NONO性侵的經歷後,受到鼓舞並決定挺身而出,揭發NONO的惡行。警方隨後於同年8月2日持搜索票,前往NONO位於內湖及南港的住處進行搜索,並查扣其手機等證物。

然而,經過法院審理,合議庭法官認爲,法律的宗旨在於「持衡守正」,而非「快意恩仇」。法官在判決理由中罕見寫下重話:「縱使案情幽微曲折,衆情鹹認被告或涉其事,然刑罰所加,必憑證據昭然,非可憑臆測而入人於罪。」

法院進一步說明,雖然社會輿論喧騰,但「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依據卷內現有證據,除了兩人的單一指控外,檢方並未能提出其他具有關聯性的補強證據,來佐證被害人說詞的真實性。

法官強調,法院必須堅守「無罪推定」原則,不能讓一絲懷疑化爲定罪的枷鎖。綜合所有直接與間接證據,尚未達到一般人均不致懷疑、確信NONO有罪的程度。由於檢方舉證不足,無法說服法院形成有罪確信,因此依法判決NONO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