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賺近8千萬還欠稅!蝦皮賣家遭管收 1.4億資金流向不明
桃園市李姓男子共欠稅款、罰款111萬4640元,因置之不理遭管收。(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桃園市李姓男子共欠稅款、罰款111萬4640元,因置之不理遭管收。(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設籍桃園市的李姓男子未申辦營業登記,在蝦皮網路賣場賣東西,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藥事法裁罰遭開罰,共欠稅款、罰款111萬4640元卻置之不理,嘉義執行署清查發現,李男1年內銀行交易金額高達7992萬餘元,提領金額高達1億4337萬1450元,結果李男卻哭窮,也交待不清資金流向,行政執行官漏夜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執行署嘉義分署表示,李男自民國112年11月至113年3月間於網路上銷售貨物,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核課112年、113年營業稅及罰鍰,加上他在網路上刊登銷售未經食品安全性確認及含有藥品成分商品,因未申請藥商執照而擅自販售,分別經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藥事法裁罰。
加上李男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通行費、超速等交通違規案件及欠繳勞保保險費等案件,總欠金額共計111萬4640元,但他對於滯欠逾百萬稅款、罰款都置之不理。
執行人員調查李男金融機構帳戶內交易明細,發現112年11月24日至113年12月16日之間,李男在銀行開立8個金融帳戶,期間交易金額高達7992萬餘元,同時期李男自銀行帳戶提領金額卻高達1億4337萬1450元。
而李男被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約談時,均自承其確實有在網路上銷售違規商品,鑑於李男在網路上販賣違規商品、藥品,獲取鉅額收入,卻對其已知且應負擔的公法債務置之不理,甚至將所有存款提領一空。
嘉義分署多次通知李男說明資金流向卻無下聞,認定其行爲已符合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3款「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規定。
行政執行官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拘票拘提李男,執行人員前往李男桃園住處拘提到案,因其仍無繳納意願,對資金流向交代不清,也不提出具體清償計劃,行政執行官隨即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後認定李男符合法定管收事由,於是裁定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