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近 南市府籲工廠月底前完成危險物品及選定化學物質申報
南市經發局設有專人進行現場查廠,訪視並輔導業者完成危險物品申報。記者謝進盛/翻攝
距離春節不到一個月,南市府經發局呼籲工廠須於1月底前完成危險物品及選定化學物質申報,如違反申報義務,罰鍰上限將提高至500萬元。
經發局長張婷媛今在民治市政中心針對工廠危險物品及選定化學物質申報舉行記者會,呼籲工廠製造、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者,須於今年1月底前,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及「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規定,完成工廠危險物品申報。
她指出,經濟部已修法,新增危險物品動態申報及提高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至7200萬元,如違反申報義務,罰鍰上限亦提高至500萬元。
張婷媛表示,去年委由嘉南藥理大學職業安全衛生系教授及工礦安全衛生技師公會等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隊,入廠實施工廠危險物品訪視輔導,協助廠商補足自主檢核之缺漏;並針對其他縣市所發生的有關工廠危險物品所造成的重大職安危害事件,由本局邀集本府消防局派員前往關鍵生產工廠進行聯合查訪。截至114年底,全市已有逾500家工廠完成線上自主申報。
此外,依經濟部公告「選定化學物質」規定,使用可能流入食品的化學品工廠,也須遵循經濟部辦理及督導生產選定化學物質工廠申報調查作業程序,進行流向申報。經發局設有專人進行網路審覈及註記並每年現場查覈至少1次。
相關訊息可至「臺南市政府經發局網站-文件下載區-工業行政科-工廠危險物品申報暨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申報專區」查詢,或來電經發局工業行政科(06)2991111轉分機8241洽林先生。
經發局長張婷媛(中)針對工廠危險物品及選定化學物質申報舉行記者會,呼籲工廠須於1月底前完成危險物品及選定化學物質申報。記者謝進盛/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