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偷吃二寶爸!完事大讚「不大又夠長」 他向親哥炫耀露餡
▲桃園一名二寶爸與女子發生婚外情,傳訊向親哥哥炫耀。(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男子阿勇(化名)與女子小莉(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長期以露骨言語互傳訊息,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爲,阿勇還將私密對話截圖分享給親哥哥及他人炫耀。正宮發現後身心受創,提告向兩人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後認定行爲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
婚外情曝光經過
判決指出,正宮與阿勇於2014年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生活平穩。未料自2023年起,丈夫卻與小莉發展不正當關係,雙方多次發生性行爲,並透過通訊軟體互傳曖昧與性暗示訊息。正宮透過智慧手錶與手機對話紀錄察覺異狀,進而掌握相關證據。
對話內容顯示,雙方互稱「寶貝」,並出現「想妳這還要問嗎」、「妹妹燙燙」、「撲通撲通跳」等露骨語句,女子也多次稱讚男子牀事表現,指稱「X的讓我很爽。不太大又夠長哈哈」,顯示關係早已逾越一般朋友往來範圍。
▲桃園一名二寶爸與女子發生婚外情,傳訊向親哥哥炫耀。(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私密對話外流成關鍵
法院進一步指出,阿勇不僅與小莉有不當交往,還將兩人的私密對話截圖分享給親哥哥,甚至轉傳給同事觀看,內容涉及小莉稱讚其性能力等言詞。法官認爲,此舉已明顯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也加重對配偶造成的精神傷害。
小莉事後曾因兩人關係感到良心不安,不願再揹負「小三」指責,相關對話均成爲法院認定兩人交往事實的重要依據。
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
阿勇對此辯稱,雙方僅爲借貸關係,並無不正常往來,但法官認爲,若僅爲金錢往來,無須討論性行爲與私密內容,該說法難以採信。小莉經合法通知後,未出庭說明,也未提出書狀主張。
▲桃園一名二寶爸與女子發生婚外情,傳訊向親哥哥炫耀。(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法官審酌,阿勇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不忠行爲,已嚴重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與信賴,即便雙方已於2025年10月離婚,對正宮造成的精神痛苦仍屬重大。
判賠20萬元可上訴
法院綜合考量婚姻年資、子女狀況、侵害情節,以及兩造的職業、收入與財產資料後,認定小莉介入婚姻關係,與阿勇須負共同侵權責任,裁定兩人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