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駕在學校前釀1死4傷判12年7月 上訴稱毒品前科不應算「累犯」

男子彭柏超吸食含依託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釀1死4傷車禍,被依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判12年7月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彭的律師主張一審「重複評價」、依累犯加重刑責有違誤,量刑過重,但彭雖表達和解意願,卻提不出方案,連法官都提醒「被害人怎麼接受?」

彭柏超(34歲)現因另案入監服刑,2024年9月16日他駕駛白色賓士車蛇行,行經正值放學時段的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2輛載有孩童的機車,導致3名年僅4至8歲的孩童重傷。鍾姓婦人(71歲)當場死亡,她孫女全身多處骨折、內臟破裂,另一名載2名孫子的李姓老翁也被撞,3人同樣多處骨折。

彭未持有駕照,並承認邊吸食「喪屍煙彈」邊駕車。新竹地院審理時,檢察官指彭素行不佳,無照又毒駕上路,還曾有酒駕紀錄,他多次因毒品案出入監獄,直到去年1月纔出監,8個月後就因爲「邊開車邊吸毒」釀1死4傷慘劇,使被害者家庭破碎、家屬承受莫大悲痛,犯罪情節重大。

調查證據顯示,彭柏超事發前一天連續施用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託咪酯等6種毒品,還邊吸依託咪酯「喪屍煙彈」邊開車,尿液檢驗結果證實有多重用藥行爲。彭在審理時認罪,對事故過程與證據能力無異議,也坦承吸依託咪酯後會精神恍惚、身體顫抖,且知道這樣的狀態會影響駕駛,但仍無法控制吸毒行爲。

「我是慣性施用」彭說開車時已恍神,直到撞上電線杆才恢復意識。彭過去除販毒、多次無照駕駛,還遭通緝7次,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且至今未賠償1毛錢。

一審判決後,彭和檢察官皆針對量刑上訴,律師認爲本案是「公共危險」,而彭的前科多是毒品罪,應該「不算累犯」。

高院法官今整理爭點,包括有無必要依自首規定減刑、素行、重複評價、不當評論犯後態度、依累犯加重其刑、達成和解是否得再減輕刑度等。

彭柏超表示自己沒有錢賠償,若被害人有調解意願,他可以通知家人協助,但也坦言有被害人索賠1千萬元以上金額,他家人無法辦到。

法官今直接詢問彭柏超「家人有說可以拿出多少錢來嗎?」並質疑若只能拿得出10萬元,被害人如何接受?而「家人」又是指誰?

彭表示家人指的就是「弟弟」,林姓告訴人表示,之前彭說要談和解,結果彭的胞弟一聽到「500萬」便跑掉了,他認爲沒有必要再調解;李姓告訴人也說,先前2次調解不到5分鐘就結束,根本看不到誠意,怒批「如果今天是你的小孩,你會怎樣想?」

法官認爲若雙方對金額的認知差距太大,就不勉強調解,彭想調解需有具體方案,定1個月內呈報具體和解方案。

男子彭柏超2024年吸食含依託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毒駕,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釀1死4傷車禍,彭被依毒駕致死罪、過失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判彭12年7月徒刑,案件現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圖/新竹市消防局提供

男子彭柏超2024年吸食含依託咪酯成分的「喪屍煙彈」毒駕,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釀1死4傷車禍,彭被依毒駕致死罪、過失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判彭12年7月徒刑,案件現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