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在大陸捅死同鄉!賠人民幣20萬回臺又被起訴 還要再付15萬
▲殺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趙姓男子幾年前在大陸因爲一筆29萬元的債務,和同是臺灣人的林姓男子大打出手,趙男一時失手,拿水果刀就往對方胸口捅下去,林男當場傷重不治,趙男在對岸被逮,已經坐完牢回臺,沒想到纔剛踏上臺灣土地,又馬上被雄檢依殺人罪再起訴一次,法官爲防止他落跑回大陸,緊急對他祭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禁令,此外,檢方向趙男求償賠給林父的補償金15萬元部分,法官也判準。
這起命案發生在2017年1月,當時趙男和林男正在中國進行臺幣兌人民幣的「地下交易」,結果交易沒成,林男反而欠了趙男29萬元臺幣。
案發當天下午,趙男去找林男討這筆欠款,雙方一言不合,直接當街上演「全武行」,林男先是抓起高壓鍋就往趙男身上砸,趙男見狀急着反擊,隨手抓了一把水果刀,就往林男的胸部捅了下去!林男當場血流如注,送醫後不治。
趙男殺人後被中國公安逮捕,在大陸監獄服完刑期後,原以爲可以重生,沒想到回臺後卻被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目前仍在高雄地院審理。
另一方面,檢方先支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5萬給林的家屬後,提告要求趙支付這筆費用,趙男在庭上超不爽,大喊冤枉,認爲在中國就已經賠了林母20萬人民幣(約臺幣88萬)了,而且林男還欠自己29萬,要求不用賠這筆錢。
但法官認爲,趙男雖然在中國賠償了林母20萬人民幣,但這筆15萬元的遺屬補償金是發給林父,認定兩筆錢的對象不同,一碼歸一碼,判趙男必須乖乖把這15萬元還給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