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苗市場持刀拒捕男7年前也曾持刀砍病友 量刑1年4個月監護3年
苗栗市南苗市場今天持刀拒捕鍾姓男子7年多前,因與病友發生衝突,曾持鐮刀砍傷病友,這部分苗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1年4個月徒刑、監護3年,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證實是輔導個案,表示過去都會輔導個案及家屬規律就醫。
40歲鍾姓男子今天一早在苗栗市南苗市場米市街持摺疊刀引發恐慌,鍾拒捕警方開2槍,鍾胸部中彈送醫不治,朱姓警員頭部中2刀,目前轉加護病房觀察治療,另有一名羅姓男子(55歲)協助壓制時,遭流彈波及左手掌遭流彈波及治療中,警方查出7年多前鍾曾涉犯傷害等案。
法院判決書指出,鍾男於2018年11月在病房,與女病友衝突,徒手及持塑膠椅毆打女病友,造成頭皮鈍傷並腦震盪、臉部損傷與右眼挫傷、鼻部損傷等傷害,2天后在醫院停車場兩人碰面,鍾持藏置在隨身揹包鐮刀女病友頭部、上半身方向揮砍數刀,致女病友撕裂傷、左側手部挫傷、背部挫傷等傷害,騎車逃離現場。
鍾男徒手毆打女病友,傷害判處2個月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持刀砍人傷害罪,處1年4月徒刑,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
警方說,鍾男未婚與父母同住,近年來未涉暴力、傷害案,今天上午拒捕,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使用警槍射擊2發,全案定調並非隨機殺人,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至於詳細犯案動機,尚須調查釐清。
苗栗市南苗市場今天持刀拒捕鍾姓男子7年多前,因與病友發生衝突,曾持鐮刀砍傷病友,這部分苗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1年4個月徒刑、監護3年。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