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鄰居家門口掛「智慧門鈴」 女子崩潰:每天出門都被盯
鄰居門口掛「智慧門鈴」,女子崩潰:「每天出門都被盯」。提告請求排除侵害要求拆除,並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棟社區大樓爆發「智慧門鈴戰爭」!女子小萱控訴對門男鄰居阿國(均化名),在自家門口安裝智慧門鈴,鏡頭竟正對着她家玄關,讓她多年來「出門都像被監控」,憤而依法提告,請求排除侵害,要求阿國拆除智慧門鈴,並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小萱表示,那顆門鈴就像一隻眼睛,天天盯着!鄰居阿國自2018年搬進同樓層後,未經她同意,就在自家門旁裝設一臺能錄影的智慧門鈴。由於兩戶門口僅相距3公尺、正對面,她每天出門、收信、丟垃圾時,都得經過那個鏡頭,連朋友來訪都覺得很毛。
阿國則喊冤,強調那只是「智慧門鈴」,並非監視器,「沒人按門鈴根本不會錄影」,還搬出社區管委會文件辯稱社區並未禁止安裝。檢方也認定沒有妨害秘密的故意行爲,予以不起訴處分。阿國反控小萱「濫訴」、「愛找碴」,並指出她丈夫纔是房屋所有權人,這場官司根本是無理取鬧。
法官審理後指出,雖然智慧門鈴不同於監視器,但重點在於鏡頭方向正對對門鄰居的住家大門,且可自動偵測人體移動並錄製影像,這樣的裝設方式「足以對他人隱私構成侵害或侵害之虞」。
法官進一步指出,該樓層的梯間狹窄、兩戶門對門,是居民進出私人領域的必經區域,雖屬公共空間,仍有「合理隱私期待」,並非任何拍攝都可被視爲合法。
對於阿國辯稱「沒有開啓錄影功能」,法官認爲錄影控制權在阿國手中,若要求小萱提出錄像畫面證明,顯失公平。且警方曾到場拍到門鈴啓動亮燈的畫面,可見裝置具備錄影能力,因此認定小萱隱私權確有受到侵害。
法官強調,人格權中包含隱私權保障,只要有侵害之虞,就可以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阿國雖主張行爲獲社區默許,但未能證明管委會有合法決議允許鏡頭正對鄰居門口,因此不能作爲正當理由。
法官指出,雖該裝置主要爲門鈴,非全天監控,但對他人造成心理壓力與不安仍屬「情節重大」。因此,依法判決阿國必須拆除該智慧門門鈴,並賠償小萱3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