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遭警方攔查辯「我沒喝」一吹秒破功 公共危險罪送辦
▲中興警分局強化酒駕取締,將酒駕劉姓男子依法送辦。(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劉姓男子日前晚間開車行經南投市中興新村,遭警方攔查後發現有酒容及酒味,雖當場辯稱並無飲酒,但經酒測仍顯示些微超標,警方隨即逮捕劉男、移送法辦。
爲防制年關尾牙聚餐後酒駕及危險駕車行爲、確保民衆行車安全,中興警分局表示,近期持續加強夜間交通安全執法,並於1月23日晚間6時至10時間,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
警方於當日晚間8時17分,在南投市虎山路攔查一輛自小客車,發現41歲劉姓駕駛疑有飲酒,經依法實施酒精呼氣測試,酒測值達0.29mg/L,已超過法定標準,涉嫌公共危險罪;警方隨即告知其權利並當場逮捕,後續將相關資料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興警分局長樑獻堂表示,酒後駕車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嚴重威脅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於寒假期間、夜間及重點路段加強取締酒駕及危險駕車行爲,並呼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應善用代駕、計程車或大衆運輸,共同維護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