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北上車陣驚見「男童探頭」 警:最高罰1萬8+記點

一輛白色休旅車天窗敞開,小男童站立探頭張望,危險行爲已觸法,依法可處駕駛人最高1萬80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民衆提供/蕭嘉蕙臺東傳真)

今(20)日大年初四,臺9線南迴公路北上路段車流中,竟有小男童多次從行駛中的車頂探出頭張望,距離至少5、6公里,驚險畫面讓後方駕駛捏一把冷汗。對此,警方表示,此舉屬於違規行爲,依法可處汽車駕駛人新最高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

根據行車畫面顯示,在平均車速約70公里的北上車流中,一輛白色休旅車天窗敞開,身穿橘衣的小男童雙手扶着車頂邊緣,緩緩站立探頭,迎風賞景的模樣看似愜意,卻讓後方駕駛直言「萬一急煞,後果不堪設想。」

目擊駕駛指出,行經太麻里路段時發現該車,一路行駛至知本路段才與該車分道,當時車流順暢、車速不低,雖然停等紅燈時男童曾坐回車內,但綠燈起步後又再度探頭,過程令人心驚。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吳升忠說明,頭手伸出車外行爲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第6款,乘車時頭手不得伸出車外。若接獲檢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辦理,行駛中載運人客不穩妥,可處駕駛人3000元至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