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攔查 高雄警查獲毒品送辦

呂姓機車騎士今天凌晨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警方攔查,遭查獲毒品海洛因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餘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說,執行巡邏勤務的員警行經中山二路與三多三路口時,發現呂姓男子騎機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警方攔停盤查後,查獲毒品海洛因2小包(毛重0.63公克)、安非他命1小包(毛重0.72公克)與依託咪酯煙彈1顆及針筒2支。

警方表示,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嫌等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而吳姓乘客於過程中拒不配合並反抗,遭警方依法壓制,詢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偵辦。

呂姓男子交通違規部分,員警依違反道交條例舉發「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及「毒駕」,合計最高可處9萬3600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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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員警16日凌晨巡邏時,發現呂姓機車騎士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經攔停盤查後,查獲毒品海洛因等,詢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提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