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2官警淪鮑魚大亨小弟!私查個資討債喝花酒...全被拔官處分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股票獲利高達4億7千萬元,判刑30年5月定讞,他在防逃機制啓動前棄保潛逃。檢方追查,赫見南港分局李姓督察組長、南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涉接受鍾文智委託,違法查詢債務人個資。
北檢5日發動搜索約談2人到案,訊後認爲黃姓巡佐副所長涉嫌重大聲押禁見;另2線3星警官李姓督察組長以證人身分請回,兩人均調離非主管職務,副所長目前仍在等待聲押結果,所以還未處分,涉喝花酒的督察組長則記過處分。
▲幫鍾文智查詢欠債者個資,南港派出所黃姓巡佐副所長遭聲押禁見。(圖/記者劉昌鬆攝)
檢警調查,鍾文智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後,竟在防逃機制啓動前,先一步棄保潛逃,檢方經追查後,發現鍾逃亡前已打點好臺北市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請託員警幫忙僞造簽名紀錄,讓他能避開定期報到的規定,因此於114年將北市福德派出所李姓副所長、以及鍾文智大帳房葉仲清羈押禁見。
檢調經追查後,進一步發現鍾文智曾透過友人協助買股票,未料對方拿了錢後竟跑路,鐘不甘遭「黑吃黑」,竟委託葉仲清找上時任南港派出所黃姓警員,協助調查對方親友個資,後續再委託黑道進行討債。
檢方昨指揮檢調前往南港派出所搜索,並通知李、黃兩人到案,經復訊後認爲黃犯罪嫌疑重大,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李則以證人身分訊問後請回。
北市警局在6日也做出處分,先將兩人處分調離非主管職務,並且認爲黃涉嫌泄漏個資,目前仍在審理羈押庭,將依照強制處分結果出爐再行給予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另外,以證人身分前往應訊的李姓督察組長則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