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粉絲心碎怒告女神張香香詐欺 狂砸50萬隻見面10分鐘還被斷聯
▲張香香否認詐騙,稱銷售與抖內非她決定。圖/翻攝自IG/m40925)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曾被封爲「無名小站十大正妹」、「年度無名正妹」的網紅張香香,遭一名莊姓男粉絲指控透過直播與私訊話術,讓他購買大量寫真年曆、烏魚子及刷贈虛擬禮物,前後支付超過50萬元,最終卻未能與對方交往而斷聯,涉嫌詐欺。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屬民事糾紛,難認張香香具有詐欺犯意,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莊姓男子提告指出,2023年10月起,在「PIPO LIVE 人氣帶電商平臺」觀看張香香直播,並透過私訊與其互動,隨後雙方改以LINE聯繫。期間張香香向莊男表示,自己正在籌辦「公益寫真年曆」要幫助流浪犬貓,並稱只要銷售業績達標,公司就會安排她拍電影,「還差幾十本就能達標」,要求莊男多多支持。莊男因此向平臺購買年曆,共支付10萬3,271元。
此外,張香香也在IG貼文販售烏魚子,並提及「若選上年度代言人,可獲海外曝光」、「購買烏魚子可協助捐贈育幼院」等內容,莊男再支付8萬8,800元購買相關商品。
莊男另指控,張香香曾表示,若業績未達標,公司將安排她與陌生男子吃飯,希望他能「抖內支持」,他因此向銀行貸款30萬元,儲值至直播平臺購買虛擬禮物送給張香香。莊男統計,自己共購買129本年曆,實際僅收到20本;訂購50組烏魚子也未收到實體商品,對方則表示已捐作公益。雙方僅曾見面一次、不到10分鐘,之後張香香以各種理由不再見面,最終完全斷聯,讓他認爲遭到利用與欺騙。
張香香到案後否認詐欺,供稱公司規定主播不得與粉絲私下接觸,所有年曆與烏魚子均由公司販售,她僅依公司指示在直播中介紹商品。她並表示,不論抖內或商品銷售金額多少,她領取的薪資固定,並未因銷售額外獲利;至於烏魚子是否捐贈給育幼院,則由公司負責處理。
檢方另查出,該公司曾於2024年3月13日,以張香香及案外人李姓人士名義,捐贈100份烏魚子給「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指定用於建教合作的海運學生惜福餐,據此認定難以證明烏魚子不存在,或完全未用於公益。
檢察官指出,雖然告訴人與被告之間確實有高額金錢往來,但在證據上,難以認定張香香在銷售商品或勸誘抖內時,即具有「不法所有意圖」,依「罪疑惟輕」原則,認定犯罪嫌疑不足,本案應屬於民事消費糾紛,告訴人可循民事途徑請求返還款項或損害賠償。